巴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巴彦县部分退役士

已申请社会保险接续,符合补缴条件的退役士兵:根据《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实施意见》黑退役军人规[]2号文件及国家关于6月底前完成养老保险接续的相关要求,请根据《巴彦县部分退役士兵养老保险补缴情况确认单》,向“巴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”账户缴纳表中“个人承担”资金。(存入资金一定要核对一致,不能多存,也不能少存)由本人认可核查结果,是否需要缴费,并现场确认签字,签字后,如果未在规定10天内缴纳到指定账户,逾期不缴纳视为自愿放弃!补缴截止时间:年6月30日补缴   辑:武新宇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#个上一篇下一篇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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